成都口福来串串香火锅店于一九九0年由王向平先生在青羊宫对面的青羊横街创建,至今已有14年的火锅饮食文化历史,在广大消费者心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口碑。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,火锅在广大市民中还是一个很难烫一餐的时候,王向平先生到当时还属四川省的重庆市去寻找商机,在朝天门、解放碑、菜园坝……看到很多小商贩们提着“麻辣烫”沿街叫卖,这种食物收费低廉,极受欢迎,于是王向平先生联想到高消费的成都火锅,何不把这两种消费方式综合一下,取其长短,自成一派。于是在青羊宫附近租下两百多平方的铺面,结合火锅的就餐方式和“麻辣烫”的价格,并取店名:口福来串串香火锅。开业当天就客满堂,生意兴隆。 这种边吃边流汗的川西坝子生活方式;这种三朋好友、家庭聚餐一边烫着美食一边冲起壳子的休闲自在、无拘无束的就餐方式;这种味美价廉、麻辣鲜香、回味悠长、味形独具的串串香美食很快就在蓉城就风靡起来,且久盛不衰。入夜,口福来串串香火锅食客如云,形成一道独特的美食风景。 随着客人的增加,原来的店堂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。二000年口福来串串香迁址到玉林小区的玉林横街,宽敞明亮的大厅可同时容纳300多人就餐,百余菜品、丰俭由人,是玉林最大的串串香火锅店。并同时在各地开设有多家分店和加盟店。
加盟原则:
如今省市政府大力提倡在全世界发扬川菜,做出成都休闲之都这张牌,“餐饮品牌”的推广,发扬川菜文化,使口福来做响,做强, 有意从事“口福来”加盟经营者我们表示欢迎,本着“平等自愿,共同发展,利益共享,风险同担,互惠互利”的原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》等有关规定,特制以下加盟标准: 加盟标准: A. 150平方内算小店,加盟小店,1万元/年; B. 150平方米以上至300平方米内算中店,2万元/年; C. 300平方米以上为大店,加盟大店,4万元/年; D. 不用本店提供原料,本店技术支持; 距离选址: A. 每小区只设一家加盟店; B. 加盟店最近距离不得低于2000米; C. 合作经营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; 补充: 如加盟店在外地,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培训炒料技师及其文档。 甲方责任: 1. 甲方为乙方提供装修方面的图纸要求及前期策划,提供店招、桌椅,标识、餐具、服装、统一宣传资料及各种管理制度; 2. 为了达到口味统一,甲方要为乙方有偿提供火锅底料,及香油等其它配料; 3. 如乙方加盟地离甲方所处地有一定的距离,可速与我们联系。
地址:成都市玉林横街1号口福来串串香火锅店 加盟电话:13908020659、81302889、816223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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